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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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自2020年1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全国处于预防、控制突发性传染性疫情状态,我区于1月25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限制或者停止人群聚集的活动。在此背景下,仍有人心存侥幸,挑战法律的底线。

2020年2月9日2时许,被告人马某某与同村十几名村民(已治安处罚)聚集饮酒,遭劝阻后不仅不散反而出手殴打劝阻人致轻微伤,辖区派出所民警处警带被告人回所进一步调查途中遭到被告人暴力抗法致两名处警人员轻微伤。
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区分局于当日将本案立案侦查,2月10日邀请我院提前介入,我院高度重视,迅速反应,由主管检察长和一名员额检察官介入引导侦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于2月13日移送审查起诉,我院受案后快速审查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仅用5小时便完成审查起诉,于当日向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2月18日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我院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经开庭审理,本案当庭宣判,原州区人民法院采纳我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当庭执行逮捕。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全力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依法防疫,人人有责。疫情防控狙击战越是到了最吃劲的关头,越是要坚持依法防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排查及其他相关工作,能够自觉执行党和政府为防疫采取的各种措施,切勿以身试法,对妨害公务、制假售假、非法经营、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